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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標轉讓
發布時間:2019-11-04 瀏覽:3669次
商標轉讓是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,依法定程序,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行為。義烏注冊公司的商標轉讓有3種形式:合同轉讓、繼受轉讓和因行政命令而發生的轉讓。
一、商標轉讓形式
1、合同轉讓轉讓雙方通過合同,列出規定雙方在注冊商標轉讓內容、相互間的權利、義務和違約責任等,這是最常用的一種形式,商標轉讓方通過注冊商標再將商標進行轉讓以獲得利潤,或是閑置商標持有人商標轉讓給他人獲取利潤。
2、繼受轉讓
注冊商標的繼受轉讓,有兩種情況:(1)注冊所有人(自然人)死亡即其生命結束后,有繼承人按繼承程序繼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冊商標。(2)作為注冊商標所有人的企業被合并或被兼并時的繼受移轉。
3、因行政命令而發生的轉讓這種轉讓形式一般發生在公有制國家。這里說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財產流轉的計劃和行政。例如我國國有企業根據行政命令發生分立、合并、
解散或轉產,必然會發生注冊商標主體變化的問題。
二、商標轉讓辦理途徑
義烏注冊公司的商標轉讓可以自行到當地商標局辦理,也可以通過商標代理機構辦理,但會收取一定的手續費用。